济南回国定居落户指南
导语 在最新的落户政策下,回国定居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准备什么材料?本地宝为您整理!
办理条件
申报范围:原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后申请返回内地定居、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
申报条件:
1、原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后申请返回内地定居获准的。
2、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
3、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
办理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一)可凭下列手续办理落户:
需提交申请人申请、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
符合申报条件(二)可凭下列手续办理落户:
需提交申请人申请、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
符合申报条件(三)可凭下列手续办理落户:
需提交申请人申请、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华侨回国定居证和回国使用的中国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齐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地点:要落户的派出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仅限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每张5元、居民户口簿(仅限丢失、损坏补办)每本10元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咨询电话:
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62
高新分局:85083790
南山分局:85086486
鲍山分局:85083431
长清分局:85086582
章丘分局:8508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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