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婚生新生儿随父母出生登记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登记实行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详见正文。

  济南婚生新生儿随父母出生登记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目前新生儿落户已实现“跨省通办”试点、“全省通办”,新生儿父母可在我市任一派出所为孩子申请办理落户。

  一、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

  基本条件: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登记实行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办手续: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学证明;

  3、结婚证;

  4、按不同情形一并提交下列相应材料: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新生儿户口登记前父母离异);父母无住房声明及承诺、落集体户说明(写明落户原因、详细地址,限落单位、区县人才、社区集体户);婴儿的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应当根据其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予以确认并登记。

  受理程序及时限:由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登记。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形式正当的,一次办结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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