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迁入鼓励落户区域指南
导语 在最新的落户政策下,迁入鼓励落户区域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准备什么材料?本地宝为您整理!
办理条件
申报范围:市内五区行政区域以外常住户口居民。
申报条件:
市内五区行政区域以外常住户口居民,可按本章相关政策办理迁入鼓励落户区域。鼓励落户区域实施范围为:天桥区的大桥、桑梓店街道及历城区王舍人、鲍山、郭店、唐冶、港沟、彩石、孙村、临港、遥墙、董家、巨野河街道及唐王镇。长清区、章丘区常住户口居民迁入鼓励落户区域按市内迁移政策办理。
在本区域内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的,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区域落户。
办理材料
符合条件的,可凭下列手续办理落户:
1、申请人申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交以上材料,其中户口簿未记载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或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协议,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落户协议证明,且该出租房屋上无户口);
4、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分局审批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地点:要落户的派出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仅限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每张5元、居民户口簿(仅限丢失、损坏补办)每本10元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咨询电话:
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62
高新分局:85083790
南山分局:85086486
鲍山分局:85083431
长清分局:85086582
章丘分局:85087074
温馨提示:
符合优化落户政策迁入本区域的,按照第二章规定办理迁入。
在本区域租赁房屋落户人员,迁往市内五区需取得合法产权住房;迁往长清区、章丘区需取得合法产权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或符合第四章放开区域落户条件。对承租期满不再承租且未取得合法产权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及时将户口迁往本区域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新承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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