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办理条件

导语 济南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办理条件有哪些?哪些新生儿需要办理?济南本地宝为您整合了济南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办理条件的要求,希望能帮到您!

  办事机构: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申报条件: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31号)出生申报:5元/人

  办理地点:派出所

  办理期限:婴儿父母户口均在济的当场办理;婴儿母亲户口在外地,来济随父报出生的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79 长清分局:85086582 高新分局:8887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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