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商品房:
房地产权利人通过房地产交易形式以一定价格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交易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购买的房产属于已购政策性住房满5年按市场价出售的,应按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普通商品房:
1、济南市房屋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
2、济南市房屋登记授权委托书;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契税、印花税、手续费、维修资金等票证;
5、房屋所有权证和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6、购房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若为预购商品房,须提供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1、本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限购期间家庭购房条件证明;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平面图;
7、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书面意见;
8、缴纳土地收益证明。
受理、审查→审批(记载于登记簿)→缮证→发证
济南市济阳县房产管理局
电话:0531-84211349
地址:济南市济阳县纬二路10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济南市平阴县房产管理局
电话:0531-87893436
地址:济南市平阴县锦水河街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