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导语 济南本地宝为您整理汇总济南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包括申请条件、材料、地点、时间等信息,有需要的快来看看吧。

  济南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申请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离休、退休的;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申请条件

  按该原因提取,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职工正式退休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退休证或单位批准其退休的文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

  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经十路17099号)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站前路9号三楼西厅)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舜华路750号二楼北厅)

  莱芜服务大厅(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

  钢城服务大厅(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二楼)

  网上办理: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gjj.jinan.gov.cn)网上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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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大厅: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周六、日9:00至12:00,13:00至17:00。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到周五9:00至17:00,周六、日9:00至12:00,13:00至17:00 。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莱芜服务大厅:周一至周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钢城服务大厅:周一至周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工作日9:00至17:00。

  办理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能够提供本人在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结算账户的,可在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提取支付手续;如不能提供,可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远郊区县(章丘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职工也可至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线上/线下办理、办理网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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