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攻略
导语 济南本地宝为您整理汇总济南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攻略,包括提取条件、材料、流程、线上/线下办理等信息
济南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攻略
申请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申请条件
1.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和配偶及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个月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一个月。职工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本细则实施后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部分)。职工每提前还贷一次,可至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一次提取,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过该次提前还贷的金额。
2.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本市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配偶和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3.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如有逾期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必须在还清拖欠的本息后才能办理提取。
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职工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公积金中心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住房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还款有效证明材料;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还需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
2.职工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还需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
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
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经十路17099号)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站前路9号三楼西厅)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舜华路750号二楼北厅)
莱芜服务大厅(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
钢城服务大厅(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二楼)
网上办理: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gjj.jinan.gov.cn)网上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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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大厅: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周六、日9:00至12:00,13:00至17:00。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到周五9:00至17:00,周六、日9:00至12:00,13:00至17:00 。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莱芜服务大厅:周一至周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钢城服务大厅:周一至周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办理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能够提供本人在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结算账户的,可在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提取支付手续;如不能提供,可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远郊区县(章丘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