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接续?

导语 参保人员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

  参保人员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详情,养老保险参保、转移、缴费、领取详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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