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迁入鼓励落户区落户方式(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济南有哪些落户放手?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目前济南最全的落户方式,其中包括落户条件、落户材料、落户流程等,希望对您有帮助!

  迁入鼓励落户区域落户

  市内五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行政区域以外常住户口居民迁入本区域落户按此政策执行。

  鼓励落户区域实施范围为:天桥区的大桥、桑梓店街道及历城区王舍人、鲍山、郭店、唐冶、港沟、彩石、孙村、临港、遥墙、董家、巨野河街道及唐王镇。

  长清区、章丘区常住户口居民迁入本区域按市内迁移政策办理 符合优化落户政策迁入本区域的,参照迁入优化落户区域条件和手续办理。

  ㈠落户条件

  在本区域内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含累计)的,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区域落户。

  ㈡落户材料

  ❶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交以上材料,其中户口簿未记载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❷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或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协议,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落户协议证明,且该出租房屋上无户口);

  ❸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㈢落户流程及时限

  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按照法定程序调查核实后,报公安分局。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温馨提示◎

  在本区域租赁房屋落户人员,迁往市内五区需取得合法产权住房;迁往长清区、章丘区需取得合法产权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或符合放开区域落户条件。对承租期满不再承租且未取得合法产权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及时将户口迁往本区域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新承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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