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

导语 政策概述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将人才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优秀专业人才(E类)五个层次。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

  一、 政策概述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将人才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优秀专业人才(E类)五个层次。

  二、 支持对象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人员或自主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并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

  三、 申报条件申报人才应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具体如下: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

  4.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6.“国家级人才工程”杰出人才;

  7.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1.“国家级人才工程”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

  5.中国政府“友谊奖”专家;

  6.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7.担任过世界 500强企业地区总部总经理(董事长)(任现职需满一年以上);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除前 2位之外的完成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

  3.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

  4.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 2位完成人;

  5.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

  6.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7.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入选者;

  8.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9.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10.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

  11.国家卫生健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2.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13.“外专双百计划”入选者、 “齐鲁友谊奖”专家;

  14.担任过中国 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 300强企业地区总部总经理(董事长)、首席技术官(任现职需满一年以上);

  15.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6.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7.齐鲁大工匠;

  1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除前 2位之外的完成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前2位完成人;

  3.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除前 2位之外的完成人;

  4.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 2位完成人;

  5.“泉城友谊奖”专家;

  6.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7.齐鲁首席技师、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领衔人、省教学能手;

  8齐鲁乡村之星;

  9.齐鲁金融英才(原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齐鲁金融之星;

  10.齐鲁文化英才、文化之星;

  11.齐鲁和谐使者;

  12.齐鲁名师、名校长;

  13.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4.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获得者;

  15.经济南市认定为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家企业不超过 5人);

  16.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且该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17.“海右名家”系列产业领军人才、高端外专集聚工程入选人才, “海右名士”系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首席技师;

  18.获评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创新创意创业创富大赛一等奖的人员或项目负责人;

  19.齐鲁工匠、济南大工匠、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

  20.担任过山东民营企业 100强企业总经理(董事长);

  21.泉城名师、名校长;

  22.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优秀专业人才

  主要包括:

  1.市突出贡献技师、市杰出技术能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2.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

  4.济南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或职业经理人;

  5.具有国内外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

  6.“海右名士”系列乡村振兴人才、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

  7.获评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创新创意创业创富大赛二、三等奖的人员或项目负责人;

  8.济南工匠;

  9.担任过济南民营企业 100强企业总经理(董事长);

  10.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优秀专业人才。

  市人才分类协调小组实行人才分类动态调整协调机制,定期修订完善人才分类目录。对济南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特殊人才、专业人才和经“人才有价”综合评估价值较高,能够引领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此处为添加内容,需提交党组会审议),经协调小组认定后,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四、 认定程序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通过济南人才网(rc.jinan.gov.cn)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指南可登录济南人才网-网上服务大厅-人才分类认定查询)

  (一)申报。申请人通过济南人才网在线如实填写个人 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限PDF格式),并由用人单位人事 (或人力资源)部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进行提交。

  (二)受理和初审。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常年受理。 申报均按单位属地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并 报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各受理初审部门均在5个工 作日内提出推荐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 审核部门。

  (三)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一般每 季度集中审核一次。《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包括 的荣誉或奖励项目,涉及对应市级归口管理部门的,由市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在济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认定及入库。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提交市委人才办,由市委人才办认定人才类别,录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库,系统自动生成高层次人才认定电子证书。

  五、申报材料(一)身份证件;(二)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在我市参保缴纳社保的人 员无须提交);属自主创业人才的,提供营业执照; (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四)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证书,或有关认定文件; (五)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职称或职业资格的人员提供); (六)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主要荣誉、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 (七)其他与能力贡献相关证明材料;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

  网址:http://www.jinan.gov.cn/art/2024/1/29/art_118356_7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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