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导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非冻结状态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详见正文。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本市商品房支付房租的;
(四)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五)出国(境)定居的;
(六)正式退休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济政办发[2020]25号)文规定,确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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