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可以申请济南公租房吗?

导语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常住居民户籍家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才可申请。

外地户口在济南工作不符合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城市低收入、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和分散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申请人具有主城区城镇户籍,并在主城区工作或居住;

  (二)在主城区无私有住房或有私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名下没有商业、办公、厂房等经营性房产;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主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四)主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购置价格超过10万元(含税)的机动车辆。

  下列住房的面积应当认定为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住房面积:

  (一)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

  (二)已办理预(现)售备案登记的住房;

  (三)已签订征收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四)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但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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