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二胎三胎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导语 济南为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制定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详见正文。

  1、条件认定

  二孩及以上家庭是指按国家政策,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二个及以上子女(为现有子女数)。

  2、相关提取政策

  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3、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发票、职工本人名下一类结算账户。

  4、提取额度及频次

  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距上次租房类提取时间间隔需满一年,夫妻双方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以房屋租赁发票金额为准)。

  5、办理地点

  (1)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大厅(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日9:00-12:00,13:00-17:00

  (2)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市中区站前路9号三楼西厅):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日9:00-12:00,13:00-17:00

  (3)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二楼):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莱芜服务大厅(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三楼):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5)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钢城服务大厅(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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