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租房摇号结果在哪查?

导语 2023年济南市公租房常态化申请分配第一批摇号排序活动于3月10日上午10时在市房产大厦举行,摇号结果及可分配房源详见正文。

  查询入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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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公租房第三批摇号排序结果和可分配房源公示

  摇号结果和分配房源

  摇号结果经公证处公证后,将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可分配房源的具体信息。

  摇号排序的规则

  摇号排序分两组,第一组为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的;第二组为其他申请家庭。摇号排序结果为选房顺序。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

户籍

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常住居民户籍家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2

城市低保、 特困家庭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有特殊情形的

城市低收入家庭

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以下特殊情形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归侨侨眷、长期住济的台湾同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3

房产

申请家庭应为无房家庭,无房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无以下房屋: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或公租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已参加房改并审批通过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房屋,其他实际取得的房屋。单身申请人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与监护人一起申请,监护人也应无房。

4

年龄

已婚家庭申请无年龄限制,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申请人为单身(含未婚、离异、丧偶等情况),应年满3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申请人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时应与监护人一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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