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长清区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条件+流程+电话)

导语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不是本人原因造成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具体申领见正文。

  济南长清区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服务大厅57号窗口,区人社服务大厅4号窗口。

  ◆办理条件

  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不是本人原因造成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的。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在济南领取失业金的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身份证(或居住证);

  (3)建设银行卡。

  2.回户籍地领取失业金的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非济南户籍)》(一式两份,在市社保局官方网站下载)

  (3)身份证。

  ◆办理程序

  1、在济南领取失业金的

  (1)原单位办理减员后,60日内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审核通过后,单位下载打印《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交给失业人员本人。

  (3)失业人员办理完失业登记后,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街镇人社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后到区人社局服务大厅11号窗口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2.回户籍地领取失业金的

  (1)原单位办理减员。

  (2)失业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区人社局服务大厅11号窗口办理失业金转移手续,领取《介绍信》。

  (3)失业人员持《介绍信》回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即时办结,每月25日发放。

  ◆咨询电话:87268826

  ◆监督电话:87220011

  声明:本服务指南是为方便群众看懂而编写,尽量减少了专业术语,仅用于服务告知,不作他用。专业、规范、标准的表述以我局官网发布的服务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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