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导语 满足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用公积金余额冲还贷款等情况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提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住房类提取: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租房的;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六)用公积金余额冲还贷款的

  (七)按月委托提取还贷款的;

  非住房类提取: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四)出境定居的;

  温馨提示:

  职工提取公积金须符合上述公积金提取条件,其他原因暂不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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