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导语 济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济南本地宝为您整理相关的申请条件,希望对您有帮助!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

  (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账户余额/详情、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办事指南、经办网点及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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