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申请公租房有特殊优惠条件吗?

导语 生活有困难的弱势群体申请公租房可以优先吗?济南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的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8年年初,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公布了《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63号)。

  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范围为:具有市内6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在市内6区、高新区、南部山区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无房);其中单身家庭在上述区域无住房,且申请人年龄应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同时规定,摇号排序坚持特殊困难群体优先的原则,原则上按照低保家庭及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重大疾病患者、四级以上残疾、军残、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归侨侨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符合1978—2014年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顺序摇号排序。摇号排序不再实施轮候,一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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