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办事指南
导语 济南新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流程是怎样?本地宝为您整理!
办理条件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和其他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企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机关单位、军队用人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单位设立证明(其他单位)。
办理流程
1、单位登录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先进行网上预申报。
2、经公积金中心预审通过后,持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表格和相关申报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手续。
3、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单位应自办妥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文件到缴存银行为本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方式
线下:
1.受理。单位经办人持申请材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受委托银行申请办理,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准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2.审核。审核通过的,为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生成单位公积金账号;审核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停止办理原因。
线上:
1.申请。单位经办人登录济南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业务大厅——点击我是单位用户——点击开户,填写单位信息并上传影像材料后提交申请。
2.审核。公积金开户银行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退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退回原因。
3.办结。单位经办人线上查看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可打印开户回单;审核不通过的,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即办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账户余额/详情、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办事指南、经办网点及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