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产假工资

导语 济南产假工资是多少?济南产假工资怎么发?济南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产假规定: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

  产假工资的发放标准:

  1.《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在享受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期间,其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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