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产假怎么申请?

导语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反正面并注明女职工联系电话,有生育并发症者提供两份);

  3.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省外,准予生育一胎的,需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7.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出院记录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办理流程:

  女职工生育后可由单位经办人员携以以上材料到社保局办理。

  申请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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