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规定

导语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相同缴费年限下,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相关链接】济南失业保险申领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金】可获济南失业保险金申请入口、申请流程、补贴标准、申请条件、咨询电话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