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菏泽电动车限行政策(禁行区域+时间+处罚)

导语 济南本地宝为您整理了2019年菏泽电动车限行政策,包括限行的区域、限行时间及违反后的处罚,希望对您有帮助!

  为创造安全、畅通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菏泽市公安局、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菏泽市主城区对特定车辆实施限行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㈠限行对象

  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载客和载货摩托车,包括电动或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三轮车和四轮摩托车。

  ㈡限行区域

  南至南外环(不含)、东至上海路(不含)、北至北外环(不含)、西至昆明路(不含)区域以内。

  ㈢限行时段

  2019年1月1日起,每天7:00至19:00

  ㈣限行规定

  对在限行时段需驶入限行区域的邮政、快递、鲜活农产品等保障民生的运输车辆,可到牡丹区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限和路线行驶。

  ㈤违法查处

  对在限行时段需驶入限行区域的邮政、快递、鲜活农产品等保障民生的运输车辆,可于2018年年底到牡丹区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禁行摩托车辆进禁行区域的,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法规对驾驶证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