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养犬审批办理指南
导语 在济南,养犬有哪些规定?养犬要办理什么证?办理材料和流程如何?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济南养犬审批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重要仓储单位、动物表演单位以及部队、公安、科研、医疗卫生等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
3、个人和单位只能在其独自占有或者独自使用的住宅、区域范围内饲养犬只,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的办公和生产服务区以及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内不得饲养犬只。
4、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除外。
5、禁止个人饲养身高、体长超出标准的大型犬和烈性犬。
办理材料
1、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居住证明
2、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单位代码证明或者营业执照
4、饲养犬只的地点和犬笼、犬舍等管理设施以及犬只用途、种类、数量的书面证明
5、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专职驯养人员名单
6、饲养护卫工作犬的,还应当提交护卫区域的书面说明及图示
7、犬只来源证明
8、居民户口簿、暂住证或者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地点:养犬办证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1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