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养犬审批办理指南

导语 在济南,养犬有哪些规定?养犬要办理什么证?办理材料和流程如何?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济南养犬审批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重要仓储单位、动物表演单位以及部队、公安、科研、医疗卫生等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

3、个人和单位只能在其独自占有或者独自使用的住宅、区域范围内饲养犬只,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的办公和生产服务区以及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内不得饲养犬只。

4、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除外。

5、禁止个人饲养身高、体长超出标准的大型犬和烈性犬。

办理材料

1、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居住证明

2、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单位代码证明或者营业执照

4、饲养犬只的地点和犬笼、犬舍等管理设施以及犬只用途、种类、数量的书面证明

5、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专职驯养人员名单

6、饲养护卫工作犬的,还应当提交护卫区域的书面说明及图示

7、犬只来源证明

8、居民户口簿、暂住证或者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地点养犬办证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1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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