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济南公租房第二批分配摇号顺序规则

导语 公租房实物配租常态化摇号排序时,低保、特困家庭列入第一组摇号家庭,其他家庭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列入第二组,其他家庭为第三组。

  2024济南公租房第二批摇号

  摇号排序的范围

  本次摇号排序的范围为5月31日17:00前受理(以街道、镇系统提交区住建部门的时间为准),各区局核准通过的申请家庭。之后提交申请且核准通过的,参加下一轮的摇号排序。

  摇号排序的规则

  公租房实物配租常态化摇号排序时,低保、特困家庭列入第一组摇号家庭;其他家庭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列入第二组,其他家庭为第三组。

  公租房实物配租常态化摇号排序后,进行调房摇号排序。摇号排序顺序号一次有效,不实施轮候。

  摇号排序的时间

  本次摇号排序时间定于6月12日在市房产大厦举行。

  摇号结果和分配房源

  摇号结果经公证处公证后,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可分配房源的具体信息。

  济南公租房申请范围及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 户籍 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常住居民户籍家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2 城市低保、特困家庭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含)的家庭 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含)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不含)低于60%(含)的家庭 家庭中有以下特殊情形的:60周岁以上老人、重病患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归侨侨眷、长期住济的台湾同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

  3 房产 申请家庭应为无房家庭,无房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无以下房屋: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或公租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已参加房改并审批通过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房屋,其他实际取得的房屋。单身申请人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与监护人一起申请,监护人也应无房。

  4 年龄 已婚家庭申请无年龄限制,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申请人为单身(含未婚、离异、丧偶等情况),应年满3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申请人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时应与监护人一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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