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济南高新区公租房11月常态化报名初审公示

导语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对十月份各公租房小区常态化配租报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已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机关各部门、园区、办事处,驻区各单位:

  为解决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和驻区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根据《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申请程序公告》的相关规定,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对十月份各公租房小区常态化配租报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已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7日下午17:00。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异议人本人持身份证和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明于2018年11月19日下午17:00前提交到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由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进行核实。

  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6959976

  附件:符合高新区公租房2018年11月常态化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信息表.xlsx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