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2019年1月1日起推出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8条举措

导语 为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研究推出第三批公安交通管理服务举措,内容如下:

  为打造温馨、顺畅的城市旅游环境,对旅游客运包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不扣留车辆,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给予现场警告、纠正。

  关键词:交通事故 轻微交通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需扣留事故车辆,会对乘坐旅游客运包车的游客带来极大的不便。为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方便游客,保障游客运送,对旅游客运包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置完毕事故现场后,暂时不扣留事故车辆,随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外地来济旅游客运包车,因驾驶人不熟悉路况所造成的闯禁区、驶入单行线,以及未造成交通拥堵的违法停车等轻微违法行为,执勤交警只给予现场警告、纠正。

  对车辆运送急救病人、发生故障、交通事故、躲避路障、主动避让执行任务车辆(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原因造成的违法抓拍,或被他人套牌造成本人车辆被记录抓拍的,可通过“泉城行+”APP向公安交警申报撤销,实现“零跑腿”。

  关键词:违法抓拍 申请撤销

  当事人遇有运送急救病人、发生故障、交通事故、躲避路障、主动避让执行任务车辆(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原因造成的违法抓拍,或被他人套牌造成本人车辆被记录抓拍等情形时,可通过“泉城行+”中的“违法申诉”模块向系统提交“车辆号牌、号牌种类、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能够提供行车记录仪录像的,应同时提供)”申报撤销,由支队工作人员核实,对于无法核实的,会与当事人主动取得联系。其中,救助急救病人的,需提供由医院盖章的急诊病历或者医疗记录等证明材料的原件。

  支队会通过“泉城行+”向驾驶人反馈撤销与否的信息,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66666122咨询审核进度和相关政策。

  机动车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未避让闯红灯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的,不予抓拍

  关键词:闯红灯 不予抓拍

  在灯控路口,机动车正常行驶通过路口时,遇有不按信号指示通行的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通行区域、试图穿越路口的,电子监控设备不会进行抓拍。

  需要说明的有,一是在行人、非机动车处于红灯状态下,路口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不会开启;二是因设备故障等问题造成的错误抓拍,将由违法信息审核、校正工作人员予以及时撤销;三是如被误拍,可通过“泉城行+”APP向公安交警申报撤销。

  但广大驾驶人一旦遇有此类情况,也应该本着“安全行车、文明礼让、敬畏生命”的原则,停车让行、确保安全。

  除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外,货车沿街临时停车装卸货物实行备案制度,在不影响人车通行的情况下,备案车辆可在15分钟限定时间内临时停车。

  关键词:货车临停备案 15分钟

  济南籍(鲁A)货运车辆在非高峰期(每日9时至16时、19时至次日7时),可以在城市禁停道路临时停车卸货。

  驾驶人应在停车后,通过“泉城行+” APP或者“济南交警微信公众号”的“货车临停报备”模块填写车牌号码、号牌种类,系统将自动上传、审验车牌号码、号牌种类、停车位置、报备时间等备案信息,并反馈报备结果、停车时间区间等提示信息,单次临时停车时长为15分钟。

  需提醒货车驾驶人注意的还有:一是货运车辆应办理车辆通行备案,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二是附近有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泊位的,应停车入位;三是车辆应在备案时间结束前驶离;四是遇民警现场执法,应主动出示停车备案信息。因妨碍交通被劝离的,应服从民警指挥;五是如被误拍,可通过“泉城行+”APP向公安交警申报撤销。

  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周边道路科学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每日19时至次日7时,允许临时停车。

  关键词:限时停车

  为缓解群众关注的居民小区夜间停车难问题,济南交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目前已在全市24个居民小区周边的26条道路设置夜间限时(每日19时至次日7时)停车泊位2232个。

  居民小区夜间道路限时停车泊位设置遵循“规范出行停车,平衡社区停车”的原则,在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之前,首先以居住小区周边道路违法停车和12345热线停车需求大数据分析为基础,对申请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的居民小区周边进行充分调研,尽可能利用路外停车资源,减少占用道路停车,经调研论证确无路外停车资源又存在停车刚需的,在保证消防通道和急救通道的前提下,在周边道路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其次,按照“属地管理、谁申请、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由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物业公司申请,报区交警大队审核同意后,完善配套停车标志及设施,相关办事处或物业公司安排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落实日常管理机制,做到有人管理、有序停放、有堵必疏。

  居民小区周边道路限时停车泊位设置和撤除采取动态调整机制,对路外停车资源不足、有停车刚需的将适时分批设置;对出现新的路外停车资源可以满足居民停车需求或已妨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妨碍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的,将予以撤除。

  提醒广大市民:对在限定时间外停车或停车不规范的,将按违法停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请广大市民在限时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时注意观察停车标志、标识和时段。

  设有公厕的路段,允许车辆临时停车。

  关键词:如厕临停

  针对12345热线和部分驾驶人,特别是出租车驾驶人朋友提出的驾车出行如厕难问题,济南交警经过论证研究,在不影响交通安全与畅通前提下,将在市区具备条件的临近公厕道路上设置公厕即停点,方便如厕车辆驾驶人临时停车。

  1、公厕即停点是在本不具备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条件的路段设置的特殊即停点,定位为短时间临时停放。既要方便群众急需,也要防止停车过多影响道路畅通,二者需平衡兼顾。因此,准许停车范围为即停点标志前后6米。

  2、公厕即停点是一项人性化的便民措施,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不设定具体停车时间。我们相信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能使用好公厕即停点,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对并非如厕、长时间占用公厕即停点停车的,一旦经查证属实将按照违法停车行为从严处罚。对故意在公厕即停点摆放障碍物、占用停车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

  3、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入厕的也应停车入位。对于公厕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专门停放区的,可以在即停点停放车辆,但应顺向停放在即停点内侧,尽可能减少对汽车停放的影响,并严格遵循如厕结束马上驶离的总原则。

  4、公厕即停点属于公益便民措施,即停即走,不收取停车费。

  网上受理交通事故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人可将复核申请材料通过“泉城行+”APP直接上传,网上受理,实现群众“零跑腿”。

  关键词:事故复核 泉城行+

  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到交警支队申请复核不方便、多跑路的情况,开发了交通事故复核申请网上受理平台。当事人通过“泉城行+”APP将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采取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平台,复核民警会第一时间接受申请,决定是否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当事人,通过网络推送或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实现线上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为当事人提供方便,让当事人不跑腿。

  受理交通事故后,民警采集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事故复核结论等法律文书,实现群众“零跑腿”。

  关键词:邮寄送达 法律文书

  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保证司法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可以向事故处理民警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民警将会采取先电话通知,再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事故复核结论等法律文书,实现群众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的“零跑腿”。

  以上措施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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