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历城区最新征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为保障腊山河与兴济河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济南市儿童医院新院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济南市接连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5区县23个村居土地。历城区征地范围详见正文。

  2023年济南历城区最新征地消息(持续更新)

   2023年9月20日更新

  1、历城区孙村街道孙村村拟征收土地分为2个地块:

  地块1位置范围:东、南均至孙村村土地,西至110千伏孙东输变电站工程,北至世纪大道;

  地块2位置范围:东、西至孙村村土地,南至孙村村土地、济南市东部水源四库连通调水工程,北至世纪大道。

  其中地块1拟用于济南儿童医院新院区项目周边道路绿化带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地块2拟用于济南市儿童医院新院区项目周边道路建设,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2、历城区港沟街道南胡村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西均至北湖社区土地,南、北均至南胡村土地。拟征收地块拟用于济南市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小汉峪沟)建设,用途为河道用地。

  3、历城区港沟街道北胡社区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至历下区刘智远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西、北均至北湖社区土地,南至北胡社区土地、国有建设用地(经十东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征收)。拟征收地块拟用于济南市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小汉峪沟)建设,用途为河道用地。

  4、历城区孙村街道小龙堂村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西、南、北均至东小龙堂村土地。

  5、历城区巨野河街道东港沟村拟征收土地分为5个地块:

  地块1位置范围:东、西、北均至东港沟村土地,南至现状经十东路;

  地块2位置范围:东至东港沟村土地、国有建设用地,西至东港沟村土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现状经十东路;

  地块3位置范围:东至东港沟村土地,西、南均至庄科村土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东、西均至东港沟村土地,南至现状经十东路,北至现状春景路;

  地块5位置范围:东、西均至东港沟村土地,南至庄科村土地,北至现状经十路。

  拟征收地块拟用于济南市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用途为河道、防护绿地及道路建设用地。

   2023年9月21日

   济南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大辛河历下段征收冻结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北起胶济铁路,南至新泺大街(以上范围不包含集体土地部分)。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4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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