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桥区原政务中心地块项目征收冻结范围

导语 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济泺路,西至工商河,南至工商河,北至堤口路(详见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图)。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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