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济南莱芜区禁燃禁放区域范围

导语 莱芜区部分区域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燃放活动。重点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详见正文。

 一、莱芜区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莱芜区城区东至博莱高速,南至汶河中心线,西至莱城大道(包括南十里铺村、北十里铺村全域),北至嘶马河和济莱高速交叉线以南,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该环线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燃放活动。

  图源:黄河流域中心城

  二、上述禁放区域之外的下列重点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6)建成小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7)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8)工业园区、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9)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10)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可获济南各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处罚条例、禁燃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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