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南长清区关于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导语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公共场所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通告如下

  关于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是劝导员。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公共场所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通告如下:

  一、公共场所范围

  公共场所包括城区和各镇(街)的汽车站、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药店、KTV、酒吧、网吧、电影院、游戏厅、图书馆、棋牌室、体育馆(各类球馆)、旅游景点、书店、餐饮、医院、诊所、学校等场所。

  二、疫情防控责任

  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监管责任,指导各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和相关规定。

  (一)设置临时留观区(室),配备消毒、防护、测温等物品,每天对营业场所进行消毒、通风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每天对员工进行规范体温检测并记录,严禁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员工上岗;

  (三)严格要求进入(或通过)公共场所的顾客测温亮码通行,并规范佩戴一次性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四)做好登记。登记内容为顾客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体温、进店时间、离店时间;

  (五)查验健康码。查看近14天内旅居史、疫苗接种情况、职业信息和健康状况。

  (六)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不允许进入(或通过、入住),并应将顾客引导至临时留观区(室)进行管控,顾客要积极落实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做好配合。同时,经营主体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由行业主管部门向所属疫情指挥部报告,采取进一步措施。

  1.体温≥37.3℃或有干咳、发热、乏力、腹泻、嗅觉和味觉发生等症状的;

  2.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色的;

  3.近14天内有境外、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红色的。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有关经营主体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输入或扩散的,将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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