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批零住餐企业留济过年补贴申请指南(补贴对象+申请流程)

导语 济南市批零住餐企业外地留济员工春节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如正文所示,符合条件的,注意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一、申报主体

  我市批零住餐企业为各项补贴资金的申报主体。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符合申报主体资格单位的员工,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留济过年的非济户籍员工;

  (二)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在济有社保缴纳记录。

  三、补贴标准

  春节期间,我市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济过年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员工专项补贴;安排外地留济员工在岗工作的,在给予专项补贴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员工加班补贴。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及公示。2月17日后,企业将外地留济员工信息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月21日至2月28日期间在“济南市政务服务网”平台填报外地留济员工信息、。

  (二)审核结果查询。个人可通过“爱山东•泉城办”APP查询个人信息审核结果。查询路径:“爱山东•泉城办”首页-我要查-生活服务-春节期间外地留济补贴审核结果查询。

  (三)资金发放。市商务局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汇总,经确认后,提出补贴发放意见并函送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区县(功能区),由区县(功能区)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区。

  五、特殊情况说明

  (一)在实施细则发布之日(2021年2月5日)后,对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社保进行补缴的社保缴纳记录不予认可。

  (二)企业申报时需提前准备员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加班信息等。

  (三)无社保卡员工可在申报前办理社保卡,具体办理流程见附件3。

  (四)如遇到其他系统无法解决的特殊情况,由区县(功能区)商务部门人工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要严格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外地留济员工做到应报尽报。

  (二)各企业要将承诺书、留济员工公示、加班员工加班工资等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归档,以备抽查。

  (三)各区县(功能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申报材料的检查抽查和补贴资金发放等监督管理工作,申报企业如违反承诺内容,有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并追回所发资金。

  (四)本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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