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飞羊精选文化艺术惠民月定向消费券

导语 11月18日,第四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一大波惠民消费券再次来袭!飞羊精选文化艺术惠民月定向消费券11月18日9月15日上午10点发放!

  “第四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飞羊精选文化艺术惠民月”定向券

  发放时间:9月15日(周二)上午10点

  消费券领用有关规则

  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分为通用券、演艺券和旅游景区券三种。其中通用券和旅游景区券设六种面值,分别为10元、20元、30元、50元、70元、100元/张;演艺券设八种面值,分为20元、30元、50元、60元、80元、100元、150元、200元/张。通用券可在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关联成功的合作单位内使用;演艺券可在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关联成功的演出票务平台使用;旅游券可在银联对接的指定合作单位内使用。消费券不能兑换现金,不得转让。

  凡在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及其它指定平台上注册领券的消费者,消费季期间省级消费券每个注册用户领用上限额度500元。可分多次申领和退换。

  消费券申领成功后有效期为48小时,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或者退换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系统重新发放,作废消费券不占消费券总额度。企业发放的消费券用于购买本企业指定产品。省消费券、市、县消费券、企业消费券相互不叠加使用。

  消费券可以在分属旅游、演艺、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和文化体验等文旅产品和服务范围内选择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可获山东消费券和济南消费券最新消息、领取入口、领取时间方法、使用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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