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经十一路棚改项目商业安置房3月23日选房

导语 从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了解到,经十一路棚改项目商业房安置房选房工作将于本周五(3月23日)上午8:30,在丁字山路15号济南技师学院石化分院进行。

  从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了解到,经十一路棚改项目商业房安置房选房工作将于本周五(3月23日)上午8:30,在丁字山路15号济南技师学院石化分院进行。

  此次选房,根据被征收商业房房屋建筑面积,结合安置房源户型、建筑面积、套数等因素划分为五档,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由大到小进行选房。被征收房屋面积较大,单套安置房无法满足安置需求的,可在档内选择相连安置房,但选择相连安置房不能超过3套,且所选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被征收房屋面积20%。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携带被征收商业房产权(承租)证、本人身份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等原件及《选房通知书》参与选房,需要委托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对选房工作有疑问者,可及时与项目部以下相关工作组联系:

  丁字山:58190705;

  德兴社区:58190719;

  送变电宿舍:58190701;

  新兴社区:58190702;

  40号院:58190708;

  南辛庄:87150559。

经十一路棚改项目商业安置房3月23日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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