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限行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12月9日,济南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这是今年以来济南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最严重的一次。具体的限行措施请看本地宝为您整理!
12月11日更新:
济南交警发布《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外地号牌机动车实行通行备案的服务措施》,该措施中表示:
凡在济南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外地车牌机动车所有人,按要求进行备案。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回复后,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可以在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通行。
备案方法:
1、拔打电话0531-66666122,提供车牌号码和准确联系万式;
2、2020年12月14日起,登录“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或“泉城行+”APP的车辆通行备案模块,按照系统要求进行备案。
12月11日,济南限行要求按照12月9日发布的《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交通高峰期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实施。
通告
高峰期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
济公交管通【2020】5号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对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采取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管理措施。现将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
二、“外地号牌”是指非“鲁A、鲁S”的机动车号牌。
三、工作日交通高峰期是指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四、“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道)等高架道路。
五、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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