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失业保险金申领标准

导语 失业保险金标准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济南现行失业保险金执行标准详见正文。

  2023年济南失业保险金申领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现行失业保险金执行标准分别是: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南山区执行标准1890元/月;

  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执行标准1710元/月。

  起步区标准,行政区划天桥区参保单位的失业人员标准为1890元/月,行政区划济阳区参保单位的失业人员标准为1710元/月。

  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22〕25号文件做好统一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2022〕-2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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