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省立三院扩建项目征收决定范围和期限

导语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报区人民政府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有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征收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省立三院北院区,西至翡翠郡小区,南至无影山中路,北至翡翠郡小区(具体范围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为准)。

  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济南市天桥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项目实施单位:济南天桥城市更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签约期限

  自评估结果公示期满次日起30天(详见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征收】可获济南各区域征收冻结公告、征收时间期限、征收范围、工程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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