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公租房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济南高新区公租房申请范围为具有济南高新区户籍家庭(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以及在高新区注册的单位。

  申请人到各公租房运营管理办公室进行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打印申请表并确认(通过户籍申请的需由户籍所在村居、街道确认)。申请人应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申请表相关内容,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高新区户籍申请家庭和单身人士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2、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剩余有效期一年以上);

  (3)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3、单位共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共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济南市户籍需提交济南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4、引进人才提交的材料:

  (1)高新区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引进人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非济南市户籍的,提交济南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高新区公租房】可获公租房申请时间、申请条件流程、配置标准、咨询电话及相关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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