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公租房租金标准

导语 济南高新区公租房申请范围为具有济南高新区户籍家庭(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以及在高新区注册的单位。

  分配、租金标准

  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或单亲家庭带1名异性子女的,配置1套二室户住房;家庭成员2人或年满25周岁的单身人士,配置1套一室户住房;未满25周岁单身人员通过单位集体申请的,配置两人合租一室户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租金标准由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财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按照配租对象类别、收入及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确定,不高于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

拓展信息:济南高新区公租房申请范围

  公租房申请范围为具有济南高新区户籍家庭(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以及在高新区注册的单位。

  单位申请高新区公租房的,申请人是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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