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准入条件

导语 自2022年5月25日起,济南市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实行常态化申请受理,具备条件的家庭可在工作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

  ➤2022年济南市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准入条件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家庭可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2、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含)的家庭;

  3、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不含)低于60%(含),且家庭中有以下特殊情形的:60周岁以上老人、重病患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归侨侨眷、长期住济的台湾同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济南公租房申请时间、申请条件流程、配置标准、咨询电话及相关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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