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增两家银行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

导语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了开通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条件。

  好消息!经过系统数据对接及前期准备工作,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了开通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条件。

  即日起,在以上两家银行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个人结算账户。

  因业务需要,职工办理本业务前需确认住房商业贷款的贷款账号,职工可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gjj.jinan.gov.cn/)、济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济南公积金APP等网络渠道办理;或到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此项业务。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前请仔细阅读提取服务指南。

  目前,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中信、兴业、北京、齐鲁、民生、招商、光大、华夏、邮储、济南农商、渤海、浦发、平安、天津、莱芜农商共20家银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详情、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办事指南、经办网点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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