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狗证年审指南

办理条件

❶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❷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重要仓储单位、动物表演单位以及部队、公安、科研、医疗卫生等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

❸个人和单位只能在其独自占有或者独自使用的住宅、区域范围内饲养犬只,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的办公和生产服务区以及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内不得饲养犬只。

❹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除外。

❺禁止个人饲养身高、体长超出标准的大型犬和烈性犬。

办理材料

㈠个人申请养犬年审材料

❶养犬登记证(原件)

❷养犬登记号牌(原件)

❸若养犬登记证和号牌丢失,需携带犬主身份证原件

❹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纸质)

㈡单位申请养犬年审材料

❶养犬登记证(原件)

❷犬只号牌(原件)

❸若养犬登记证和号牌丢失,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

办理流程

㈠个人养犬

❶携带以上所需材料及所养犬只,前往年审窗口

❷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

❸健康的犬只,公安和畜牧兽医部门予以登记、免疫,非健康的犬只,暂不予年度登记

㈡单位养犬

❶携带以上所需材料及所养犬只,前往年审窗口

❷公安部门对养犬人提交的材料和犬只进行审查

❸审查合格的,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年度登记

❹健康的犬只,公安和畜牧兽医部门予以登记、免疫,非健康的犬只,暂不予年度登记

办理地点

  济南市犬类管理各区办公地点及电话

  1、历下区:山大路227号 (更新)

   电话:82710087

  2、市中区:十六里河万寿路12号

   电话:13075340651(新)

  3、天桥区:紫金山路399号

   电话:85907001

  4、槐荫区:经四路701号

   电话:87108110

  5、历城区:佳宝路13号

   电话:88905928(新)

  6、高新区:康虹路451号

   电话:15615715845(新)

  以上办证点负责本辖区养犬登记办证、年度审验、免疫、变更、注销等工作

  济南市犬类管理各区办证点工作时间:

  历下、市中、槐荫、历城、高新办公时间:周二至周六

  天桥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节日正常休息

办理时限与费用

收费标准:本项行政审批不收费。

依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2006年11月30日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21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第十九条 “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应当交纳管理服务费。饲养小型犬的,管理服务费每只犬第一年为四百元,以后每年度为二百元。办理犬只免疫、登记时不再收取其他费用。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免收管理服务费。”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不能跨区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狗证】可获狗证办理指南,办理地点和流动办证安排,年审流程以及收费标准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