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军队转业(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安置落户指南

导语 最新的落户政策下,军队转业、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安置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准备什么材料?本地宝为您整理!

办理条件

申报范围:适用于市外(含济阳县、平阴县、商河县)迁入本市市区人员

申报条件:由安置部门按照国家、省市政策接收的退出现役义务兵、士官,可凭下列手续在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或易地安置地办理落户。

办理材料

(一)在入伍前户口所在地落户:

1、《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

2、《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

3、居民户口簿(限落家庭户的)。

(二)易地安置地落户,除提交上述第(一)款手续外,还需按不同情形一并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限落单位集体户的);

3、结婚证(限夫妻一方在济落户的);

4、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限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本市的)。

在办理上述人员落户时,受理地公安机关应对入伍前户口注销情况进行核查,并附核查情况记录。

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齐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地点:要落户的派出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仅限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每张5元、居民户口簿(仅限丢失、损坏补办)每本10元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咨询电话:

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62

高新分局:85083790

南山分局:85086486

鲍山分局:85083431

长清分局:85086582

章丘分局:8508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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