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港澳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办事指南

导语 济南市港澳台解除收养关系的申报条件、办理所需证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期限等相关事宜详细介绍。

  办事机构:济南市民政局收养登记处

  申报条件

(一)收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三)解除收养关系并达成协议(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已经征得其同意);

  (四)收养登记证。经公证机构公证确立收养关系的,应当持有公证书;

  (五)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除外);

  (六)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持有身份证件、户口簿。

  送养人是社会福利机构的,要提交社会福利机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无需送养人参与。

  办理所需证件:

(一)收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三)解除收养关系并达成协议(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已经征得其同意);

  (四)收养登记证。经公证机构公证确立收养关系的,应当持有公证书;

  (五)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除外);

  (六)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持有身份证件、户口簿。

  送养人是社会福利机构的,要提交社会福利机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无需送养人参与。

  办理流程:

受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收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三)解除收养关系并达成协议(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已经征得其同意);

  (四)收养登记证。经公证机构公证确立收养关系的,应当持有公证书;

  (五)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除外);

  (六)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持有身份证件、户口簿。

  送养人是社会福利机构的,要提交社会福利机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无需送养人参与。

  收费标准:收养登记费:申请手续费每件20元、收养证工本费每证10元、收养登记调查费每件220元。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每件)一百元。公告费:由收养人按实缴纳。

  办理地点:济南市二环南路6086号(中海环宇城东邻)

  办理期限:30天

  工作时间:8:30-12:00 13:00-17:00

  咨询电话:8207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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