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发放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测算,2023年10月份开始,失业保险金执行标准为: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南部山区失业保险金执行月标准1980元。
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失业保险金执行月标准1809元。
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失业前的参保单位在行政区划济阳区域内的执行月标准1809元;失业前的参保单位在行政区划天桥区域内的执行月标准1980元。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 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申请(1)网上申请
(a)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40452/index.html )—济南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个人办事—失业类—失业保险金申领。
(b)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si.12333.gov.cn)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c)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进行失业保险金申领。
业务系统接收后,按照失业人员最后一次参保地推送至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现场申请:网上申请确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在辖区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由工作人员帮忙办理申请。
2.审核。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申请人资格、待遇标准、领取期限、发放金额等。
3.发放。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通过银行进行发放。
领取失业金人员,符合领取职业培训补贴、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的,到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区县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地点与联系电话
济南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
地址:济南市经六纬二路82号
电话:67881210、86080792
历下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6957133
市中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2078428
天桥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5943846
槐荫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7957112
历城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8066035
高新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8871335
长清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7221872-8005
章丘市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3213054
平阴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7890727
济阳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4238937
商河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4880344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金】可获济南失业保险金申请入口、申请流程、补贴标准、申请条件、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