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狗证:
狗证办理禁养犬名单狂犬疫苗接种医院
济南市狗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3-10-19 15:53:02
办理条件

❶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❷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重要仓储单位、动物表演单位以及部队、公安、科研、医疗卫生等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

❸个人和单位只能在其独自占有或者独自使用的住宅、区域范围内饲养犬只,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的办公和生产服务区以及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内不得饲养犬只。

❹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除外。

❺禁止个人饲养身高、体长超出标准的大型犬和烈性犬。

办理材料

㈠个人申请养犬

❶犬只来源证明(一份,纸质)

❷居民户口簿、暂住证或者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一份,纸质)

❸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居住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一份,纸质)

❹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纸质)

㈡单位申请养犬

❶犬只来源证明(原件一份,纸质);

❷单位代码证明或者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一份,纸质)

❸饲养犬只的地点和犬笼、犬舍等管理设施以及犬只用途、种类、数量的书面证明

❹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专职驯养人员名单(一份,纸质)

❺饲养护卫工作犬的,还应当提交护卫区域的书面说明及图示(一份,纸质)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前提条件:到农业农村局指定的有资质的宠物医院注射疫苗

1、微信关注“济南公安”公众号;

2、点击左下角“e警通”,按提示完成实名注册。

3、点击“养犬管理”,点击“犬证办理”。

4、按照提示上传资料,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填写犬主、犬只相关信息,选择登记点,提交养犬申请;

5、公安部门审核;

6、待审核通过后,犬主携犬只到选择的养犬登记点注射芯片、申领犬牌。

现场办理

❶个人或者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到办证地点提交指定的材料

❷公安部门对养犬人提交的材料和犬只进行审查

❸审查合格的,畜牧兽医部门对全职进行健康检查,注射狂犬疫苗,植入电子标签;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❹公安部门对养犬人及其所养全职进行登记,向养犬人发放养犬登记证、号牌

办理地点

济南市犬类管理各区办公地点及电话

1、历下区:山大路227号 (更新)

   电话:82710087

2、市中区:十六里河万寿路12号

   电话:13075340651(新)

3、天桥区:紫金山路399号

   电话:85907001

4、槐荫区:经四路701号

   电话:87108110

5、历城区:佳宝路13号

   电话:88905928(新)

6、高新区:康虹路451号

   电话:15615715845(新)

以上办证点负责本辖区养犬登记办证、年度审验、免疫、变更、注销等工作

济南市犬类管理各区办证点工作时间:

  历下、市中、槐荫、历城、高新办公时间:周二至周六

  天桥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节日正常休息

办理时限与费用

法定时限:1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本项行政审批不收费。依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2006年11月30日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21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第十九条 “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应当交纳管理服务费。饲养小型犬的,管理服务费每只犬第一年为四百元,以后每年度为二百元。办理犬只免疫、登记时不再收取其他费用。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免收管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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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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