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测算方法

导语 山东省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2023年1-7月职工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是用的暂行标准(下限4378元、上限21888元),对1-7月社保费差额进行调整。调整测算方法详见正文。

  2023年济南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测算方法

  以2023年度单位为职工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费为例,调整测算方法如下。

  2023年1-7月,某职工的缴费工资为4000元,单位按暂行的最低月缴费基数4378元为职工缴纳社保费。根据规定,按照新标准要求,该职工月缴费基数变为4242元。8月份,单位按4242元缴费基数为该职工缴纳社保费。

  每月社保缴费基数差额:4378元-4242元=136元

  养老保险月调差金额:136元*24%(费率: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32.64元

  失业保险月调差金额:136元*1%(费率:失业保险单位0.7%+个人0.3%)=1.36元

  工伤保险月调差金额:

  1-4月:136元*0.32%(费率:工伤保险单位,以二类行业单位类别为例;1-4月,工伤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上下调20%)=0.44元

  5-7月:136元*0.2%(费率:工伤保险单位,以二类行业单位类别为例;5月起,工伤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上下调50%)=0.27元

  1-4月:该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险月调差金额合计32.64+1.36+0.44=34.44元

  5-7月:该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险月调差金额合计32.64+1.36+0.27=34.27元

  也就是说,社保部门在企业9月份社保费应收核定时,会冲抵该职工1-7月份基数调整差额240.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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