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机动车转籍办理条件

导语 机动车转籍是指机动车所有人因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的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条件详见正文。

  济南机动车转籍办理条件

  1、车辆电子转籍仅限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且车主不变。

  2、车主用户确认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需持有居住证),未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的,转入地车管所不予受理。

  3、机动车状态为“转出、被盗抢、停驶、注销、海关监管、嫌疑车、查封、扣留、达到强制注销标准、强制注销、事故逃逸、锁定、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抵押/质押”的,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以及车辆类型、使用性质不符合转籍申请条件的,不得申请。

  4、网上申请的,申请提交成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3日内办理,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业务办理进度。预受理成功的,可办理互联网在用车转入选号业务。

  5、业务办理成功后,车主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料开车前往转入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籍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济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转籍】可获济南机动车转籍办理条件,办理资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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