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导语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济南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1)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待 遇

供养亲属类别

标 准

备 注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养亲属

抚恤金

(按月发放)

配偶


职工本人工资的40%

其他亲属

职工本人工资的30%

——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

在上述标准的 基础上增加10%

  (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3)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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