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低保对象在同一区县内迁移的申请低保如何办理?

导语 济南低保对象在同一区县内迁移的申请由低保审批管理机构负责办理迁移手续,无需重新进行申请审批,详见正文。

  低保对象在同一区县内迁移的申请低保怎么办理?

  答:低保对象在同一区县内迁移的,由低保审批管理机构负责办理迁移手续,变更管理关系,不再重新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对跨区县迁移的低保对象,原低保金发放地街道、社区应提前主动告知当事人,按照上述人户分离情况的不同要求,到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重新办理低保申请手续。为保障低保对象待遇不出现“断档”,在新低保审批手续办结完成前,原低保金发放地有关部门要保持工作的一致性,继续发放低保金直到当事人在异地新申报低保手续办理完结。由于当事人个人原因,不配合或放弃去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重新申请办理低保手续的,原低保金发放地管理部门可依法停止当事人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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